索引号: 014208216/2024-01780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通开发管办〔2024〕15号
成文日期: 2024-05-06 发布日期: 2024-05-0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8216/2024-01780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通开发管办〔2024〕15号
成文日期: 2024-05-06
发布日期: 2024-05-0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5-08 17:4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部门,中兴街道、老洪港,各有关单位: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党工委会议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土壤及

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在产企业和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3〕342号)工作要求,结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目标

围绕试点“逐步推动园区地下水环境突出问题解决、探索建立化工园区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体系、研究形成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管模式”主要任务,在园区现有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础上,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健康分析等工作,查清底数,找准地下水污染问题,开展溯源分析;健全在产企业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制度;探索建立化工园区风险管控、修复体系,保障企业和园区内人群健康和敏感受体环境安全的底线目标,逐步实现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不出界、不加重、不扩散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施策。立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产业布局、企业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环境质量等实际,针对园区生态区位敏感、生产历史久远、潜在污染隐患高等问题,开展地下水详细调查,找准地下水污染防治关键和薄弱环节,明确目标,制定计划,细化任务,完善措施,推动地下水污染精准治理和质量改善。

坚持防治结合,探索创新体系。基于园区北区腾退和南区聚集发展并存、新旧企业并存的特征,兼顾在产企业源头防控和污染区域管控修复,探索多元化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技术体系;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探索形成“调查-溯源-风险评估-管控修复-效果评估”全流程风险管控技术体系,推动形成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管控修复的长效机制。

坚持系统集成,注重协同联动。围绕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总体目标,综合运用企业隐患排查、断源整改、减源衰减、防控阻断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工程手段,建立健全园区地下水监测体系和监控预警平台,强化潜在地下水污染隐患及现存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持续提升地下水环境质量。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分级体系建设

1.建立园区分区管理体系。基于化工园区土壤地下水环境现状、园区企业分布、企业生产年限、水文地质条件(包气带渗透性、地下水位、地下水补径排条件等)、历史环境事故、周边敏感目标分布等基础因素,结合园区产业现状及转型升级需求,针对南区和北区的差异性,开展区域分区综合赋分,将园区内不同区域分为管控治理区、重点防控区、溯源排查区、生态防控区和低风险区。按照分区划定情况,针对性制定细化要求,明确“一区一策”。

2.开展企业分级管控。根据各分区污染因子及其类型(重金属、挥发半挥发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介质(土壤、地下水及土壤地下水复合等)等,充分考虑不同污染物在不同污染介质中分布和迁移特点,确定园区内各地块地下水污染物污染风险分级,将区内企业划分为健康防控级、迁移防控级、保护监控级、排查识别级、低风险级。针对健康防控级、迁移防控及及保护监控级企业地块明确管控要求,针对排查识别级企业地块明确排查期限要求。

(二)构建退出场地的全过程监管防控与绿色安全再利用模式

3.科学规划北区搬迁腾退战略。合理科学的编制北区搬迁腾退规划,制定企业搬迁计划表,按计划对开发区化工园区北区化工企业逐步搬迁、退出,全面优化空间布局,降低北区对长江洪港饮用水源保护区及老洪港湿地公园的地下水污染隐患。

4.落实关闭退出阶段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在化工园区北区关闭退出前,根据初步调查、详细调查结果、企业自行监测、周边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等,制定园区层面“北区关闭退出阶段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案”,依据北区地下水污染范围、污染趋势,结合企业内地下水池等污染隐患较大的区域,确定重点关注企业及重点关注区域,指导区域企业开展搬迁拆除和土壤调查。

5.开展退出地块地下水污染的长续防控与评估再利用研究。在北区关闭退出后,统筹既有成果,精准识别关闭退出后化工园区北区地下水环境问题,明确北区退出后地下水环境现状及变化趋势。综合考虑人体健康风险、生态风险、环境质量、工程安全性、感官可接受度及后期管理措施落实等方面,制定北区绿色开发及安全利用研究报告,对北区土地利用提出合理建议,科学指导后续地块开发利用规划制定,推动北区土地资源化、绿色化及安全化利用。

(三)探索建立化工园区“调查-溯源-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全流程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体系

6.落实源头防治。一是开展园区内公共区域污水管道、化工原料管廊架空敷设及升级改造;二是定期开展管线渗漏排查,通过视觉检测法、压力检测法、超声波检测法、环境调查法等多种手段定期对主要污水管线、化工原料输送管廊开展渗漏检测,并及时根据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

7.开展地下水污染溯源、断源管控。根据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果,分析地下水污染源各类污染物贡献率,对特征污染物进行溯源工作。对于确定的污染物来源重点关注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通过立查立改、提标改造、制度管控等方式及时切断污染途径,开展动态监测,降低地下水污染输入。

8.开展管控修复。在不对企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不造成安全隐患的前提下,结合园区南、北区未来产业规划不同、敏感目标受体不同的特征,分区域分类别,针对性开展地下水抽出、原地修复、自然衰减、可渗透反应墙等管控修复工程措施,并持续开展修复效果评估。

(四)创新在产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9.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动态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监督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周边监测等工作、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地下水污染源渗漏排查改造等工作,针对排查或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并落实整治措施,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

10.开展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试点研究。结合园区详查结果,选取生产规模、生产类别、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企业,开展土壤污染深度隐患排查、土壤及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根据排查及监测结果,开展边生产边管控试点研究,减少和节约后续退出地块管控修复流程及费用。

11.推进“无废园区”建设,深化污染物源头防控。加强“源头控制”,遏制固废源头增量;强化“过程减量”,开展节能降碳、循环化改造;突出“终端消纳”,拓展固废利用渠道;完善“体系建设”,集成创新科技治理体系,全力营造绿色市场体系,探索建立协同监管体系,大力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五)健全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监测监管体系

12.构建立体式-精细化监管预警体系。针对化工园区南区制定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建设方案,充分考虑污染类型、污染路径、敏感目标等因素,以在线监测和手动监测互为补充、水质监测和水位观测统筹考虑为原则,在开展地下水监测同时,系统性开展园区及企业地下管道管廊、储罐渗漏检测排查及土壤气监测,构建“多场景、全方位、立体化”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测监控预警体系。

13.搭建地下水监测预警平台。进行数据整合,搭建化工园区地下水监控预警平台,模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迁移模拟,风险评估,划分风险等级,预警分级,实现“监测-分析-溯源-模拟预测-预警-决策”功能。

14.探索园区污染责任划分及认定工作机制。结合园区企业类型、数量众多、沿江化工园地下水流向存在不确定性等特点,探索建立适用于化工园区污染责任划定及管控修复的污染贡献占比分析方法、责任承担人顺位继承管理办法等,厘清部门之间、园区及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土壤地下水污染责任,压实各方责任。

三、实施计划

2024年6月底前,明确试点工作计划,完成污染源排查、详细调查、模拟预测及风险评估等工作,编制风险管控技术方案;开展化工园区南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建设;

2024年底前,完成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分类分级划定;开展重点污染区域水质与污染源源强响应解析、污染源断源工作;启动实施针对性风险管控、修复活动;

2025年底前,实施化工园区北区搬迁腾退地下水污染风险全过程防控;完成化工园区南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建设,构建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控预警平台;完成污染源源强解析及断源工作;开展风险管控修复效果阶段性评估;

2026年底前,建立企业全过程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管制度,总结凝练做法经验;

2027年底前,完成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总结各方面工作成果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开发区做法”案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整合力量。相关部门、中兴街道、老洪港要建立协作配合、信息共享、会商会办等工作机制,系统谋划下一步工作,定期开展阶段工作总结。

(二)落实资金支持。围绕工作计划,提前谋划布局,申请财政建设资金支持,规划试点工作项目。积极申报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江苏省污染防治资金入库。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引导园区企业主动分担部分资金或主动开展部分试点建设工作,保障试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强化技术支撑。充分利用各方技术力量,邀请技术单位参与,组建专家团队,积极创建信息互通、技术共享、资源共用的技术合作体系,以原位、低扰动、低成本技术应用为导向,探索绿色化低碳化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小试、中试及应用,形成科技创新应用案例。

(四)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培训,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思想宣贯,增强企业与公众意识。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社会各界力量对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关注和监督,营造保护土壤、地下水的社会氛围,形成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互促进、互助互利的良好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