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2年度南通市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2-10-31 15:07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转发《2022年度南通市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排污单位:

现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2〕197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度南通市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环办〔2022〕77号)等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22年9月13日下班前上报实施方案,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2〕197号)

2. 《关于印发<2022年度南通市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环办〔2022〕77号)

3.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已领取排污许可证企业名单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9日


附件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工作的通知(正式发文稿).pdf

附件3 排污许可证库.xlsx

附件2 通环办〔2022〕77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南通市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