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公开商调执法队员信息征集公告
来源: 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4-07 17: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大队承担全区城市管理、规划、建设、房管、人防等行政执法职能。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商调执法队员6名。为征集了解有意向的商调人员信息,发布此公告。

一、商调对象

全市范围内,已具备公务员身份、参公身份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试用期人员)。

二、商调条件

(一)具有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男性,能适应基层一线岗位工作强度及应急值守、夜间值班和夜间巡查等工作需要;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公安、城管系统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政治思想素质好,为人公道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好学上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热爱执法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五)有一年以上公安、城管一线执法经历并有执法证或警官证的人员优先;有财务会计工作经历优先;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内考核结果除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未满三年的按实提供;

(七)商调人员原为公务员身份的需签署同意放弃原公务员身份并变更为参公身份的承诺书,并经公证处公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商调范围: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商调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商调岗位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一线执法队员6名。

四、商调方式

(一)信息征集

1.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2.方式:采取现场信息征集方式。

3.报送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2401室,联系电话:0513-85981590)。

4.报送材料:凡符合商调条件、有意向调动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①《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公开商调工作人员信息征集表》(见附件);②身份证、学历证书;③人员身份相关证明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等,可提供经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复印件);④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未满三年的按实提供);⑤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证明;⑥已有执法证或警官证的人员应提供执法证或警官证;⑦其他相关材料。

(二)审核评价

根据推荐、自荐及信息采集情况,对所征集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初选,初选通过人员进入面试。对初选通过人员进行面试,综合评价拟商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责任心等。

(三)体检考察

综合评价通过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商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作风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因本人未获得原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许可而无法完成考察、档案查阅与审核而影响商调的视为放弃商调。

五、商调手续

符合商调条件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商调手续。原为公务员身份的放弃公务员身份的承诺书必须及时与我处安排的人员在办理手续前到开发区公证处进行公证。逾期未能办理调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5981590。

附件: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公开商调工作人员信息征集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2021年4月7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公开商调工作人员信息征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