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南通开发区弘蕴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的公示
来源: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9-25 19:0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741号)、《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教发〔2016〕19号)、《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南通开发区弘蕴职业培训学校因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等原因,拟注销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办学许可证注销后,学校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负责。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10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3-85986020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