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4·12”一般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26 17:31 累计次数: 字体:[ ]

管委会:

2023年4月12日15时40分许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一般触电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3年4月13日,南通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和单位人员组成的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4·12”触电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同时请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聘请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事故调查。2023年8月15日, 事故调查报告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复并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布。

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事故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并形成评估意见。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8月22日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事故调查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事故评估组,依据《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南通开发区中兴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4·1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意见。评估组聘请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评估。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各相关单位按照《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南通开发区中兴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4·1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通开发管〔2023〕69号)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措施。

目前均已按要求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给予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550000.00元(伍拾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到位。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明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已给予胡明人民币204800.00元(贰拾万肆仟捌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到位。

2、单位内部处理的人员

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按公司内部规定给予安环部监理经理陈焕敏人民币2000.00元(贰仟元整)罚款的处罚,免去其安环部经理职务;给予检测室主任鲍玉峰人民币100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处罚,处罚结果已报事故调查组。

以上责任追究均已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南通开发区中兴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4·1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通开发管〔2023〕69号)要求,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2023年8月份重新修订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涵盖了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重点明确了所有人员都要求落实风险识别及管控措施的职责,同时对照安全工作职责内容组织所有人员重新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2024年年初,公司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情况再次组织公司所有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修订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增加电柜上锁管理及检维修挂牌上锁要求;对电柜涉及接地、漏保、一机一闸等项进行全厂排查整改,全部配电柜完成上锁及封贴钥匙/密码,带电母排增加防护挡板;对照日常工作需求安排可能涉及到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取证培训,并在安全管理平台(SMS)系统中录入,及时进行预警及跟踪。

3、邀请红十字分批次对全公司共计600余人开展急救培训,涵盖理论及实操两项并进行现场考试,取得红十字急救证;针对不同伤害情况制作“现场急救SOP”并张贴在对应生产作业区域;购买AED除颤仪共计8套,南北厂区范围内各配备4套,确保紧急情况下能第一时间取用;公司联系年初制订的安全培训计划,每月按计划开展各项培训、演练等活动,安环部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抽查,对应急演练效果进行总结评估,确保人员有效掌握对应的培训知识及演练技能。

4、重新组织开展全面的风险辨识,于2023年6月邀请市安委会专家对公司开展风险辨识管控验收检查,并提交了专家验收意见书。2024年3月,公司再次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工作,对照各区域、岗位变动情况进行了更新,督促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并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培训。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公司针对全厂范围划分责任区域,每月由公司高层领导分组带队开展安全检查,事故隐患闭环由安环部进行验收确认。对于检查中涉及到的违规或日常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以及隐患整改未及时闭环的情况,安环部进行考核及通报。隐患排查情况通过引入的安全管理平台(SMS)系统进行分类统计及分析,便于加强重点管控及落实改进。

综上,事故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基本落实。

四、评估意见

经评估,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4·12”一般触电事故中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因事故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罚款已全部缴纳到位,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南通开发区中兴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4·1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中关于责任单位及事故防范措施的各项要求。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